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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学院学生德育成绩考评细则
2013-06-20 16:42     (阅读:)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德育考核工作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对学生的培养目的具体化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导向,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 物流学院学生德育成绩考评细则》:

一、基本原则:

参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德育考评原则》规定,并坚持“全面、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方法与工作程序

    参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德育考评原则》。

三、考核内容:

1、基本内容在学生德育考评量化指标体院中以“基本分”的形式说明。在每学年的学生德育考评工作中,学生如符合学生德育考评当中所列基本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在政治上合格,没有重大原则问题,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严守公民道德,热爱集体,学习认真、严于律己,团结友善,即可获得德育考评基本分70分。

2、纪实内容在学生德育考评量化指标体系中以“附加分”的形式说明,包括奖励分和惩罚分。附加分是在学生基本分基础上进行的加减分操作,分为奖励分和惩罚分。具体细则见《奖励分》和《惩罚分》表格。

3、每学年学生德育考评附加分奖励分小计最多不超过30分,超过30分以30分计算。

4、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德育考评成绩应为“不合格”。受其他处分的学生按实际考评情况记录考评结果。

5、学生修业期满的最终德育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表示,德育分85分以上者为优秀;75分—84分者为良好;60分—74分者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6、对优秀等级作以下附加规定:有违反校纪记录、受院级处分记录或两次院内通报批评者不能评优(三次迟到视为旷课一次,两次旷课视为全院通报批评一次)。

7、对及格和不及格等级作以下的规定:及格等级:违反校纪,受到记过以下处分(含记过)或2次以上(含2次)受到院级处分者。不及格等级:平时表现散漫,3次以上(含3次)院级处分,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处分者或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者。

四、加分细则

1 积极要求进步(适评学年提交入党申请1分,参加党校学习获得合格证书2)

2、 有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或奋不顾身抢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等突出的事迹(以事迹材料为准,每项事迹按其社会影响分别加分:校级6分、市级8分、省级10分、国家级12)。(同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3、有热心帮助、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以事迹材料为准,每项事迹按其社会影响分别加分:院级1分、校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同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4、学年中个人曾受到校、院级、年级通报表扬 (以记录或文件为准),年级1/次,院级2/次,校级3/次。(同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5、表现突出,学年中个人获得国家、省、市、校、院级荣誉称号或奖励(以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市级6分、校级4分、院级2)。(上一学年获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等级奖学金不纳入此项。同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注:各种奖励时间以证书或文件的发放日期为准。如0809学年“挑战杯”获奖,在本学年没有记入德育考评成绩,则记入0910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中。)

6、集体获得院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成员(院级2分、校级4分、市级5分、省级6分、国家级7)以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优秀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优秀寝室等可以加分;红旗分团委、优秀青协、优秀社团等不在此项加分。同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7、非学生干部同学热心支持班、院、校级学生工作(经核实,有记录)3次以上加1分,累计可加3分(参加一次学术讲座,报告加1分;没有按时完成班集体任务、不积极准时参加班集体各项会议、活动者不加分)。

注:符合第八条中任何一项(含科代表、室长)者不在此项加分。

8、称职的团、学干部(任职一学期及以上),班委、团支部正职负责人4分、副职3分、成员2分、其他干部(包括课代表、寝室室长等)1分;院级团、学组织机构负责人正职5分、副职4分、分支机构负责人3分、干事1分;学生党支部成员5分、党小组长3分、分支机构负责人3分、干事1(注:社团、青协隶属于校分支机构,社长级正副职加3分,部长级正副职加2分,取最高限额分不进行累加。)

9、学习勤奋,刻苦钻研,专业学习成绩年级排名在前1/3的,分别加1-5分。

(分为5个档次,逐档递减分为加5分、4分、3分、2分、1分)

10、代表班或年级参加院级比赛或文体活动,经核实、有记录或证明每次加1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代表院参加校级比赛或文体活动,经核实、有记录或证明每次加2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文体活动、虽未获奖,经核实、有相关文件或证明每次可加3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主要成员可酌情再加1-2分。(注:参与活动未获奖的在此奖项加分,获奖者在其他对应项加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9,活动组织方内部成员不在此项加分。)

11、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义务献血等)、社会实践活动(暑期三下乡或者学校举行的大型活动,如防灾减灾等)和科技活动(院级以上单位举行的大型科技活动)。

注:以院级证明和青年志愿者服务证记录为准,每次1分,可累计加5次最高为5分。

12、学年内所有考勤无缺席加5(以各任课的老师记录、纪检委员考勤记录、班主任抽查考勤记录为准)

13、在刊物、杂志上发表文章者,院级0.5/篇,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市级1/篇,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省级核心刊物2/篇,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国家级核心刊物3/篇,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此加分放在奖励分表格第13项)

14、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学,视证书级别加12分。(如教师资格证、驾照、全国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会计师资格证等,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此加分放在奖励分表格第13项,一次有效

15、凡是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科技比赛、挑战杯、学术论文等比赛活动的统一加2/次。在此基础上,作品入选再加1分。(注:若作品获奖则按相应规定加分,不再加该加分项,此加分放在奖励分表格第13项)

16、在适评学年担任辅导员助理但未获补贴的同学可适当加1-2分(以辅导员对其工作肯定度为准,此加分放在奖励分表格第13项)。

17、除上述内容外,确需加分者,根据其记录或证明材料,按照其性质或影响酌情加分。

五、 减分细则

1、旷课、迟到均以各任课老师记录、班委记录为准;此项扣分者,加分细则第12条不得加分。

2、违反学校纪律处分条例,构成处分(受开除学籍处分者,其德育考评一律为 合格),受警告处分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7分,受记过处分10分,留校察看处分15分。

3、在院上组织的卫生大检查中,寝室卫生较差,受到院上通报批评的寝室成员每人扣2/次。

4、毁坏公物,未构成处分(有记录),每次扣1分。

5、有损害校园文明、环境卫生的行为,未构成处分(有记录),每次扣1分。

6、学年内受党、团处分者,视其情节扣分。

7、违反宿舍、图书馆、食堂、电脑使用等管理制度,未构成处分,每次扣1分。

8、担任学生干部失职,影响工作开展,视其情节扣13分。

9、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导致重修,每门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10、无故不参加必须参加的班级以上的集体活动,每次扣1分。

11、无故不按时报到、没有按时注册者,一天扣1分,两个星期后,按《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相应条款处理;无故不缴费或恶意欠费者扣10分。

12 除上述内容外,确需减扣分者,根据其相关材料,予以扣分。

六、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考评

   为体现我院学生党员和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和规范他们的行为举止,使我院学生干部和党员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建设一支优秀的、具有影响力的学生领导队伍,特制定以下附加规定:

一)、加分细则:

1按照以上各项加分细则对学生党员和干部进行严格考评。

2、凡在院级或其他活动中,为我院争得荣誉,对我院产生积极的影响或起到良好宣传效应的学生党员和干部,视情节加13分。

3、对我院学生工作有特殊贡献者,视情节加13分。

4、确实在广大同学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者,视情节加13分。

5、除上述内容外,确需加分者,根据其相关材料,酌情加分。

(二)、减分细则:

1、按照以上各项减分细则对学生党员和干部进行严格考评。

2、损害我院声誉、形象及在广大同学中产生恶劣影响者,视情节扣13分。

3、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校、院组织的其它必须参加的活动中缺席一次,每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不积极配合或消极对待活动的学生干部,每人次扣3分。

4、班级考勤实行严格的事前请假制度,有事须提前到院里请假。在正常课堂,每旷课一学时,扣2分。

5除上述内容外,确需减扣分者,根据其相关材料,酌情扣分。

七、其它

1、本细则解释权在物流学院党总支。

2、本细则条例如与学校制定的细则相冲突以学校制定的规则为准。

3、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流学院学生管理科

二零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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